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VIP专免
1997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 年
8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8 号公布 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 2016 年 7 月 2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
七章 法律责任第
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局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 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第四条 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
原则。
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
开发相结合。
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
第五条 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
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
社会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 施
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
的恢复与救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
救助。
第八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
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 域
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
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
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九条 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
包括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
以及区域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的流
域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该江河、
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或者区域防洪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分别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编制,报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河段、湖泊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拟定,分别经有关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城市防洪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
部门依据流域防洪规划、上一级人民政府区域防洪规划编制,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
程序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修改防洪规划,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摘要:
展开>>
收起<<
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
相关推荐
-
免费2023-06-14 678
-
VIP专免2023-06-05 553
-
VIP专免2023-03-30 966
-
VIP专免2023-03-30 636
-
VIP专免2023-03-30 298
-
VIP专免2023-03-30 259
-
VIP专免2023-03-30 859
-
VIP专免2023-03-29 250
-
VIP专免2023-03-29 914
-
VIP专免2023-03-29 373
作者:朝花夕拾
分类:写作素材
属性:15 页
大小:24.21KB
格式:DOCX
时间:2023-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