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VIP专免
(1993 年 7 月 2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02 年 12 月 28 日
修订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
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通过,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三章 农业生产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
第五章 粮食安全
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
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
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
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
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
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
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
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第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
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第五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振兴农村经济。
国家长期稳定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
务体系,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国家在农村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六条 国家坚持科教兴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机械化和 信
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七条 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第八条 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农业,支持农业发展。
国家对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
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
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
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
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十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 护
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
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
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经营自主权。
第十二条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自愿按照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
结合的原则,以资金、技术、实物等入股,依法兴办各类企业。
第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
产经营组织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摘要:
展开>>
收起<<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第三章农业生产第四章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第五章粮食安全第六章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第七章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第九章农民权益保护第十章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章执法监督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
相关推荐
-
免费2023-06-14 678
-
VIP专免2023-06-05 553
-
VIP专免2023-03-30 966
-
VIP专免2023-03-30 636
-
VIP专免2023-03-30 298
-
VIP专免2023-03-30 259
-
VIP专免2023-03-30 859
-
VIP专免2023-03-29 250
-
VIP专免2023-03-29 914
-
VIP专免2023-03-29 373
作者:朝花夕拾
分类:写作素材
属性:19 页
大小:31.62KB
格式:DOCX
时间:2023-09-10